3月8日,寿县人民政府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县委牛方括出席并见证签约,县委、副县长李景练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负责人现场签订协议。
牛方括对协议的签订表示祝贺,他指出,为加快推进寿县县城发展,寿县人民政府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
牛方括强调,希望双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双方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发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在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优势,以及寿县的区位、产业、市场等方面优势,推进寿县持续发展,推动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业务做强做大。